政策解读|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》2026年施行,内控建设进入「评价全覆盖」新阶段
政策要点
财政部印发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》(财会〔2025〕24号)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办法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,促进内部控制持续改进,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。
解读:内控从“建起来”到“评起来”
长期以来,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存在“重建设、轻执行”的问题。评价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内控管理进入“评价全覆盖”新阶段:
- 评价有据:评价范围、程序、标准进一步规范,单位内控是否有效有了统一标尺;
- 持续改进:评价结果将反哺制度建设,形成“建设—运行—评价—改进”闭环;
- 责任压实: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控建设和运行负总责,评价结果与考核监督挂钩。
对信息化建设的启示
内控评价的常态化,要求单位在业务流程中沉淀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的运行记录。报账、采购、合同、资产、核算等业务线上化、留痕化,是内控评价“有据可评”的基础。
(本文为政策理解与解读,原文以财政部印发文件为准。出处:财政部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》财会〔2025〕24号)